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科提升工程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保障购置仪器设备既满足学科发展,又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的要求,根据《广东工业大“1+2+3”攀撑计划学科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9号)、《广东工业大学“1+2+3”攀撑计划学科提升工程项目遴选与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22〕10号)相关要求,请使用“学科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购置仪器设备的学院(含校级科研团队),在充分调研后以学院为单位开展院级专家论证。完成院级论证后于6月15日(周三)前按要求填写下列材料。纸质版送交大学城行政楼738室,电子版发送至fzghc@gdut.edu.cn。
说明:
1、凡申购的仪器设备中有大型仪器设备(超过20万)或总价超过20万的,均须列入本批征集范围。提交材料为:《汇总表》(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查重报告(大仪提交)。
2、所有申购的大型仪器设备在论证前须进行查重。申购单位应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询该类设备现有的台套数及目前使用率,完成查重报告,并按要求提请院级专家论证。
3、学校学科提升工程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校级论证会,请完成以上流程后,各项目负责人再提交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采购流程。
4、学校将根据学科需要,定期进行征集工作和专家论证会。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院级论证工作。
联系人:
发展规划处 颜 倩 3932245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陈思敏 39322382
附表:
1.《征集购置学科提升工程仪器设备汇总表》
2.《广东工业大学学科实验室建设立项申请书(新版)》
发展规划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