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工作布置会的安排
时间:9月29日(周日)14:00
地点:大学城校区大讲堂第一会议室
参加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科学研究管理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部,继续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期刊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医院,团委,广东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请以上单位派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会(1-2名),并会场提交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
二、统计工作的任务内容
各单位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指标含义和统计口径及其相关政策,清晰梳理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按时高质量完成快报、年报和季报的填报工作。
(一)快报:《高校快报表》(见附件2)填报,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完成时间9月27日前;
(二)年报:《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及《省附表》(见附件3)填报,由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分工见附件4)完成时间10月15日;
(三)季报:《教育事业统计季度调查表》(报送时发展规划处提供),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负责,完成时间2024年第四季度结束后次月、2025年第一、二季度结束后次月。
三、统计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完成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教育统计重要文件的学习,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这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二)确保数据质量,规范统计数据台账管理
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来源的原始凭证,是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进行数据核查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不断完善与台账数据相匹配的佐证支撑材料,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四、其他相关工作
教育部将于10月中下旬对我省进行实地核查,抽查不少于10%的学校。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整理近3年教育事业统计台账及佐证材料,开展自查并配合核查。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作为法定报表数据,为教育评估考核、经费拨款、人员编制、招生计划等业务提供数据依据,各单位要针对往年数据核查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开展复查并总结。
五、相关政策文件
1.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2.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变动部分详细内容(高校简版)
3.教育事业统计法律法规汇编
材料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ghc@gdut.edu.cn;纸质版附《2024年广东工业大学教育事业统计报送表》(附件5),并需负责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730室。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39325742
附件:1. 人员信息表
2. 高校快报表
3.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及省附表
4. 分工安排表
5. 广东工业大学教育事业统计报送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