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规划与学术发展专门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主要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学科建设、重大学术改革与发展计划、学术机构设置与调整、对外合作办学等涉及的学术事务进行咨询、审议和评定。
1. 职责权限
1.1 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及改革方案;
学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考核评估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教辅单位的组建、合并与撤销方案;
交叉学科、跨学科(单位)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合并与撤销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以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1.2 学术水平评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国家、省、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群)的遴选与推荐;
国家、省、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遴选与推荐;
国家、省、校级学科建设计划项目的遴选与推荐;
国家、省、校级综合性教育改革项目的遴选与推荐;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评定的其他事项。
1.3 提出咨询意见:
制定与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学校中长期和年度预算决算中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对外交流合作的经费安排、分配和使用;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咨询的其他事项。
1.4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学术发展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
1.5 会对学术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并作重要参考。学科规划与学术发展专门委员会对学术事务的评定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遵照执行;如不遵照执行,须给予正式说明、并重新研究。
2. 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张山青
副主任委员:闵永刚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江海燕 陈新 张山青 张德鹏 闵永刚 周郭许 袁鹏 蔡述庭 蔡宴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