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评价与社会服务专门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主要负责对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科研与社会服务政策制度、科研平台建设与项目培育、科研成果评价与鉴定等涉及的学术事务进行咨询、审议和评定。
1. 职责权限
1.1 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学校中长期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发展规划;
学校科研评价有关政策、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等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社会服务有关政策、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等重要规章制度;
国内外重大科研合作、社会服务合作项目等专项规划;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1.2 学术水平评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重大科学研究成果及奖励的遴选和推荐;
重大科研项目的遴选和推荐;
重大科研平台基地的遴选和推荐;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评定的其他事项。
1.3 提出咨询意见:
与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学校中长期和年度预算决算中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学术机构、教师职务聘任中涉及的科研评价等方面的事项;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咨询的其他事项。
1.4 根据学校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
1.5 对学术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并作重要参考。科研评价与社会服务专门委员会对学术事务的评定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遵照执行;如不遵照执行,须给予正式说明、并重新研究。
2. 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刘强
副主任委员:杨军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卢新燕 刘强 杨军 张山青 赵志伟 赵肃清 章伟 蔡述庭 蔡宴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