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专门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机构,经校学术委员会授权,主要负责对学校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的政策制度进行咨询、审议,对涉及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等学术行为和学术纠纷进行调查、鉴定,受理对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结果有争议事项的申诉。
1. 职责权限
1.1 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有关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有关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方面的政策和制度;
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与学术争议处理规则;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1.2 组织调查并提出学术认定结论:
个人或组织对本校师生有关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问题的投诉、举报;
个人或组织对校学术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议决结果的申诉和复议申请;
个人或组织对学术分委员会议决结果的申诉和复议申请;
本校师生和学生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涉及的伦理审查;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评定的其他事项。
1.3 提出咨询意见:
制订出台的政策、制度中涉及学术道德、科技伦理与学术仲裁的事项;
校学术委员会授权需要咨询的其他事项。
1.4 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学校学术道德、科技伦理、学术仲裁、师德师风以及学风建设需要,开展有关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学术道德规范与学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
1.5 对学术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并作重要参考。学术道德与科技伦理专门委员会对学术事务的评定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应遵照执行;如不遵照执行,须给予正式说明、并重新研究。
1.6 议决事项中,涉及违法、违纪等问题,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须向委员及时反馈。
2. 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陆定邦
副主任委员:袁鹏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江进 刘强 杜承铭 张山青 何昭水 陆定邦 袁鹏 揭晓 蔡宴朋